前不久公布的《上海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(草案)》引發關注,在強化招標人權責的基礎上,這個辦法在許多方面都取得了突破。幾年前肇始于深圳的為招標人擴權增責之舉,正在成為發展趨勢。強化招標采購方的權利和責任,確立其核心地位,在各地出臺的政策中已經是不可或缺的核心內容。
濫觴于深圳
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先行者,深圳在招標采購制度探索方面,又一次走在了全國前列。
2011年,深圳開始“評定分離”嘗試,拉開了招標人擴權增責的序幕。所謂“評定分離”,就是將評標委員會評標和招標人定標分為兩個環節,突出招標人的擇優定標權,即評標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僅作為招標人定標的參考,招標人擁有定標的決策權,按規定通過票決來確定中標人。實行“評定分離”,招標人被賦予了更多的權利,有利于增加招標人的話語權,實現“業主負責制”的責權統一。
經過幾年的實踐,2015年深圳市政府發布《關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若干規定》,這個規定的核心內容就是落實招標人負責制,賦予招標人更多的權利和責任。在取消審批事項、實行告知性備案,簡化招標前置條件,優化招標投標流程等方面,都注意落實招標人市場主體地位,給了招標人更多的發揮空間。最大的亮點就是進一步明確了“評定分離”制度,將招標活動中的定標權交還給招標人。
政府采購跟進
在政府采購領域,強化采購人主體地位和責任的努力也在積極進行。
在過去的政府采購過程中,采購人的地位和作用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,經常出現采購人的責任缺位并引發一些問題。2015年施行的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對此進行了完善,進一步強調和凸顯采購人的主體地位和責任。
“《條例》創新了政府采購管理理念和方式,強化采購需求和結果管理,注重發揮采購人在采購需求確定、采購方式選擇,以及在信息公開、履約驗收等方面的主體作用?!必斦繃鴰焖菊少徆芾硪惶幷{研員王文虎如此概括采購人的主體責任。按照《條例》,采購人的主體責任主要有五項:采購需求、采購政策、信息公開、履約驗收、完善內控。
各地出臺的政策,也都明確和細化了采購人的主體責任。今年上半年,青海、河北等地推出的政策對此都做了重點規定。
《青海省政府采購開標評審管理辦法》首先明確了開標、評審工作中的主體責任。指出,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是政府采購開標、評審組織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。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完善內控制度機制,建立健全政府采購活動現場組織管理制度,分設不相容崗位,明確采購項目經辦人和現場監督人員的職責,依法組織開展政府采購開標、評審活動。
河北省財政廳下發《關于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效率的通知》,通過細編實編政府采購預算,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。采購人應遵循公開、公平、競爭的原則,依據采購項目特點和市場供給情況,依法科學合理地選擇所需時間最短的采購方式,最大限度地縮短采購時限。采購人還應建立采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核、采購文件準備與復核的內部控制制度,根據項目特點規定供應商資格條件,編制高質量的采購文件。
今年4月,財政部對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18號)進行了修訂,推出了征求意見稿。這個征求意見稿進一步強化了采購人的主體責任,賦予采購人在采購需求制定、政府采購政策落實、資格審查、市場調查、價格測算、招標組織、自行采購、專家選定、投標人推薦、中標人確定、合同履約等方面更大的權利。
上海又有突破
《上海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(草案)》,除了借鑒深圳“評定分離”辦法,在分類監管、強化招標人權責、簡化招標流程等方面都有不小突破。
一是社會投資項目可以自行決定招標方式。二是擴大了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權利,強化了招標人的定標權利。三是以“承諾制”啟動招標。招標人在提交書面承諾、自行承擔因項目各種條件發生變化而導致招標失敗的風險后,可以自行決定開始勘察、設計招標。四是設計招標可以采取多種方式??梢詫Ψ桨冈O計、初步設計以及施工圖設計等進行分階段招標,也可以將不同階段的設計合并招標??梢愿鶕椖刻攸c和實際需要,采用設計方案招標或者設計單位招標。